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工作,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宣传和应用转化,自本年度6月份结项起,除按照《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需另附该项目最终成果的成果简介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简介电子版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主持人及成果完成人姓名;第二部分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2.成果简介电子版使用WORD文档编辑,以“项目批准号+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由各学院统一收集发送至社科处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