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第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此次评选范围为: ①2013年11月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②2013年11月以后结项、且结项等级为优秀或良好的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包括年度项目、确认项目、委托项目等);③已参加过其他省级奖项评审的项目成果,不再参与此次评奖。
3、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①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含电子版);
②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
③项目研究成果(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未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不属于本项目研究内容的成果,不能申报);
④项目成果的社会反响材料(成果转化情况)。
上述材料报送一式4份,按统一格式装订,A4纸打印,左侧胶订。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著作可另放,其它形式的成果按上述要求装订(不得用塑料软皮夹等装订材料)。
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4、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和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社科处,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联系电话:8074551
地 点:世纪楼10层1012B
电子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