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优秀率,近日,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国家项目:2016年以前(不含)批准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省项目:已经批准立项的所有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未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说明原因并制订整改措施;对于进展顺利而到期未结项的,要尽快结项。
2.项目研究成果。已发表的成果、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以及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对于特别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省规划办会及时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或有关报刊推介。有意向人员需提交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包括成果内容、意义、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
3.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和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时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国家或者省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三、具体要求和材料提交时间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要求计算机录入,双面打印。
2.有重要事项变更和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时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同时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附件4)。
请各学院于10月19日之前将材料收齐,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材料包括:《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变更的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汇总表(附件5、附件6)一式一份,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8074551
地 点:世纪楼10层1012B
电子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