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跟踪管理,重点督促2020年底前进入清理期的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近日,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国家项目:2014年-2018年批准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省 项 目:2013年-2018年批准立项,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未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对于进展顺利而到期未结项的,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结项。
2.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3.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支出经费是否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
4.研究成果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研究成果的形式和题目是否符合立项设计,已完成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等。
对于特别优秀的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需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材料内容需包括以上几点)报省社科办,省社科办将及时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或有关报刊推介,扩大宣传我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中的精品力作。
三、具体要求和材料提交时间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要求计算机录入,双面打印。
2.有重要事项变更和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时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同时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附件4)。
请各学院于9月25日之前将材料收齐,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材料包括:《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变更的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汇总表(附件5、附件6)一式一份,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8074551
地 点:世纪楼10层1012B
电子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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