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文科学科梯队和老师:
社会科学处于2014年12月18日转发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通知,现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将申报注意事项和申报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人条件限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课题指南》分类
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3、课题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4、限项规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3月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申请评审书版本
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
6、申请书电子版提交
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将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电子申报档案,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不包括《活页》)
7、限额申报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初审工作由省哲学社科规划办组织。
8、申报学科填写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3)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9.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经获准立项,《申请书》即成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前附的“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进行申请书的填写。
二、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继续积极动员广大老师参与申报工作,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人员、省部级课题的负责人以及燕山大学青年自主研究计划课题的负责人。请学院切实组织好学术预评审,对本单位拟申请的项目在学术水平和申请书撰写质量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切实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申报材料的质量。各文科学科梯队充分发挥科研组织功能,做好课题论证和人员组织。各学院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申报材料的学术预评审。
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省规划办《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4),了解项目申报工作详细要求,并特别注意分类变化、负责人申报资格和限项等有关规定。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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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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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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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撰写申请书
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期进行学术预评审
③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并在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上提交申请书最终稿电子版,并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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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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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和学院集中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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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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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并将最终版提交所在学院,并在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上上传电子版。
②学院在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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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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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向社科处提交审查通过的申请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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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学院于2015年2月28日统一报送下列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7份(2014年12月版,附件5、6)(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同时通过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上传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
2、由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附件7)导出的xmsbsj.dbf文件(学院提交);
3、《汇总表》(附件8)一份(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及电子版(学院提交)。
地 址:世纪楼十层1012B室
联系电话:8074551
电子信箱:wkb@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