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单位:
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我校开始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项目申报涉及“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四大类别;
2.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突出对新创作项目的支持;
3.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资助范围涉及:美术、书法、摄影、戏剧编剧、曲艺文本、音乐作曲和舞蹈、舞剧编舞等方面创作人才的支持;
4.传播交流推广项目,重点资助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久演不衰,深受欢迎,产生过较好社会影响的作品在国内的演出,并且要求在国外展演、展示的应是国内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一流艺术团体的代表作品;
5.专业艺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提倡艺术经验的直接传授和在实践中提升创作水平、经营管理能力。
二、申报要求
1.相关单位和个人于4月25日前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相关材料,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请各单位于4月25日之前交社会科学处。
联系电话:8074551
地 点:世纪楼10层1012B
电子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