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老师:
接河北省社科规划办通知,我校开始组织“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重大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项目选题类型
应用研究选题,可由申请人按照指南条目(附件2)选择切入点进行项目设计(题目可进一步细化),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选题要侧重实证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基础研究选题,申请人自行设计,选题应准确把握理论前沿、学科前沿和相关领域实践发展前沿,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创新,可参考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3)。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3年5月1日后出生),其余申报条件与一般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相同。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项目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2.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0%。为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与管理,按上级要求,学校社科处将对项目的论证材料统一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由社科处审核盖章后上报。
3.正在承担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一旦发现此类情况,撤销申请人申报资格,同时撤销在研项目。
4.同一项目在申报本项目的同时不得申报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
5.凡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6、申请书内容的填写请详细参看填表说明及要求,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7、项目经费:资助经费待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委宣传部审批后确定。
8、社会科学处对申请书填写特别注意事项进行了整理,详见附件7.
四、申报工作安排
1.学术预评审。为了提高省社科基金的申报质量,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学术预评审。学术预评审采取自愿原则,请拟参加预评审的教师提交1份申请书至所在学院,学院收齐后于3月7日交至社会科学处。
2.论证文字复制比检测。请各学院于3月14日前收齐本学院申报人员的活页电子版,并发送社科处邮箱,供复制比检测使用。
3.最终版材料提交。请各学院于3月18日前将检测通过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一式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申报名单电子数据表》(附件6)交至社会科学处,同时申报人在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具体时间节点见下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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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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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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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撰写申请书
②拟参加学术预评审的教师提交1份申请书至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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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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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将参加学术预评审的申请书提交至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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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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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学术预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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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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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并将论证活页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
②学院将活页电子版汇总发至社科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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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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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统一对论证材料进行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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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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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将检测通过的最终版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并在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②各学院向社科处提交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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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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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报送至河北省社科规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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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074551
地 点:世纪楼10层1012B
电子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