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河北历史人物的研究与宣传,强化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发布了《2016年度中共河北历史人物研究项目公告》(附件1),开展社会主义时期中共河北历史人物研究工作。现将研究项目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1、本项目为社会主义时期河北省级党史人物传记。
2、中共河北历史人物传是历史传记,客观真实地记载人物一生的功过是非。编写体例采取纪传体,重考证,重调查研究。传记执笔人须认真进行查档、采访,充分掌握史料,在此基础上撰写出重点突出、人物个性特点鲜明、文字通顺流畅、可读性强的传记。
3、为把握好上述要求,申领人在申请项目前可参阅有关中共党史人物传书籍。
4、成果形式
本项目共计10个人物小传,项目名称:“XXX传”。每个人物小传一般3至5万字,照片若干,合集成书,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项目名单、项目编号及人物简介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以从事史学研究的社科研究人员、高等院校教学骨干为主。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研究、写作能力和实践经验;具有带领课题组开展立项研究的组织能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某项目(人物)前期研究成果或中共党史人物传写作成果者优先考虑。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研究采取课题资助办法。项目资助经费按出版印刷字数千字150元核计,在项目启动前和结项后,由省委党史研究室分两次支付启动经费和预留经费。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12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申请书》一式四份(附件2)(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同时通过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申请书》电子版。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