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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北省法学会202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日,河北省法学会发布了《2020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题类型、选题及资助经费

(一)2020年度省法学会研究课题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课题由法学会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各单位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出申请。

(二)申报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题目从《课题指南》(附件2)中选定,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进一步细化;其中,重点课题必须选自《课题指南》中标注重点的领域范畴。申报自选课题的,自拟选题,但应当充分考虑选题的实践和理论价值。

(三)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评审程序、评审指标、结项鉴定与其它课题一致,按期结项且研究成果鉴定为优秀的,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

、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须为法学会会员,原则上由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共同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但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二)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或其它部门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研究期限、成果形式和成果鉴定

课题的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个别课题因时效性原因需提前结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半年。未按期申请结项或申请延期未得到同意或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结项的,不再接受结项申请。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法学会课题。

课题最终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报送省法学会,同时提交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著述(可以是复印件),并提交至少1份《成果要报》(3000字以内)。鼓励在研究过程中针对重要问题或观点以决策咨询报告的形式提交阶段性成果。

四、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于4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wkb@ysu.edu.cn,无需报送纸件材料。

联系电话:8074551    13833527441

点:世纪楼1008室

社会科学处

                                         2020年3月9

附件【附件1:河北省法学会2020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0年度研究课题指南建议.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省法学会202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书(空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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