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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社科类专项)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学校社科工作者加强习近平文化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习研究阐释,根据《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本年度学校继续开展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社科类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

培育项目类型为习近平文化思想宣传研究专项项目(5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项项目(5项)。资助期限2年,资助额度0.5万元/项。

二、项目指南

本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课题组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确定具体研究题目,努力拓展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既体现体系化、学理化要求,又结合当前实际。

1.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研究

2.习近平文化思想原创性贡献研究

3.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特质与科学方法论研究

4.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研究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基因研究

6.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面领导研究

7.“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内在机理研究

8.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研究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内涵研究

10.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路径研究

11.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在动力研究

12.中华民族共同体培育机制研究

1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研究

14.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研究

15.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研究

16.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到学校教学育人全过程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课题组负责人(限1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工作和组织研究活动的能力以及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得超过5名,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时必须征得每名课题组成员同意。

(2)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承担1项在研的培育项目(含所有类型),2021年、2022年已获得资助的在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再重复资助。

四、结题验收

在项目执行期内,负责人如申报并成功获批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立项,准予结题;项目研究期间如未获批上述相应项目,应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科研成果后,准予结题。

项目执行期结束,项目负责人应于结题当年12月提交结题报告,社会科学处集中受理项目结题。此外,学校将择机集中组织“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学术交流会”,所有结题项目负责人均需进行会议报告和学术交流。

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期结题,由于特殊原因确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负责人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题。如再未完成,学校将终止项目实施并追查原因,同时视情况收回资助经费。

五、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报人结合项目指南和自身研究方向,合理确定研究内容,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请各学院做好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申请人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12月15之前,完成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并将申请书纸件一式1份(双面打印)、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立项等工作。

联系电话:18617839523

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2月1日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社科类)》.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3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清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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