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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审核要点
 

一、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中期检查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下列情况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并停止后续拨款:

1、未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录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

2、未上报《中期检查报告书》原件及中期成果。

3、无1篇(含)以上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相关论文,或被采纳的相关研究咨询报告(须附采纳证明)。

二、结项审核要点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结项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下列情况视为结项审核不合格并不再拨付项目预留保证金:

1、未在社科网录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项目终结报告书》)。

2、未上报《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及最终研究成果。

3、结项的最终成果与申报立项时申请人填写、专家评审认可的“最终成果形式”不符。

4、著作类成果未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未在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没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出版社开具的拟出版证明、杂志社开具的拟发表证明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结项的依据。)

5、未经批准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结项成果第一署名人非项目负责人。

6、未按规定接受项目中期检查。

7、2000<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1231前立项的项目,本次结项属于延期结项,结项审核通过后可申报新项目,但预留保证金不再拨付。

三、2001年以后立项的一般项目提前结项未经中检者,第二次拨款不再拨付,只拨付预留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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