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选题》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人员均可申报课题,并鼓励联合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书表格可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网站www.jcll.cn上下载)。
二、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和检察改革,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理论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自筹经费申报课题。
三、201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如下:
(一)重大课题
1.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战略研究
2.法律监督立法研究
(二)重点课题
1.各国宪法与检察制度
2.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
3.行政执法监督立法问题研究
4.检察权的内部配置问题研究
5.认罪案件程序立法研究
6.职务犯罪案件与牵连案件的侦查管辖
7.检察一体化下的公诉工作机制
8.检察案例指导制度构建
9.民事检察监督模式研究
10.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研究
(三)一般课题
1.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研究
2.司法人员犯罪问题研究
3.派出检察机构设置问题研究
4.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
5.证据合法性的证明问题研究
6.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研究
7.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
8.量刑监督的途径与制度构建
9.涉检信访终结机制研究
10.涉检舆情应对机制研究
11.检委会决策机制研究
12.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机制研究
四、申报材料寄送。今年受理课题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寄至: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5号,检察理论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陈坚,邮政编码:100040。 并将课题申请表格电子版发送至:jiancha3@163.com,联系电话:(010)68636706。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