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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内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建机构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建设工作,对我校首批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建机构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首批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年度工作总结  

为全面总结首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一年来的运行情况,为制定2017年度工作计划和新建机构评审工作提供参考,请各机构对2016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学校拟在明年初召开机构建设专题研讨会并推举三个单位做经验介绍。希望各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地撰写总结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社会科学处。  

1、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能力建设情况:包括科研任务、研究经费、标志性成果、学术交流、队伍建设、网站建设以及开展的其他活动;  

2)主要经验做法: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3)存在的主要问题;  

42017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机构发展目标,从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网站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制定年度计划,同时要结合在过去一年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  

2、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机构在201736日前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度工作计划(见附件)纸质版加盖本学院印章后,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kb@ysu.edu.cn  

二、关于新建机构的申报  

1、申报条件  

根据《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5]113号)文件精神,申报新建机构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符合学科发展需求的若干个研究方向和一定的前期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已形成明显的科研优势和特色。  

2)有学术造诣较深、作风正派、富有开拓精神和组织领导能力的负责人,学术梯队合理,有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力量。  

3成员研究领域和方向一致。有充足稳定的研究任务,完成过或正在承担横向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  

4)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一般应当由我校在职人员担任。一人原则上不得兼任两个(含)以上文科研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保证研究机构顺利运行的硬件设施。  

2、申报要求  

1)新建机构申报工作由各相关学院统一组织。各学院要紧密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工作,从学科建设现状和发展需求着眼,加强对拟设立研究机构的可行性论证。拟申报的研究机构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  

2)请各学院在201736日前将《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申报书》和《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本学院印章后,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61230  

附件:  

1、燕山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工作总结模板  

2、燕山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工作计划模板  

3、《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5]113号)  

4、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申报书  

5、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汇总表(由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工作总结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燕山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工作计划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申报书模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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