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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教师:

我校已于3月16日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1),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较高的研究价值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成果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二是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

、申报范围

根据《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一)省域内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二)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不宜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但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及河北省教育厅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

(三)“十三五”期间,获得河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类),且未在全国教学成果评选奖励活动中获奖者,可自由申报。

其他事项请详细阅读附件1、附件2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交至社科处:(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数据汇总表。3)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

地址:世纪楼1008室

联系电话:8074551

电子信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31

 

附件【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组织申报全国第六届优秀成果评奖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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