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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燕山大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平台考核评估及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2年,学校启动了校级非实体性人文社科研究平台清理与调整工作,通过调整变更、合并撤销等方式,最终确定了26个校级人文社科研究平台。目前研究平台建设期已满3年,学校将启动考核评估及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按照《关于印发<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燕大校字〔2023〕199号文件的要求和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进行绩效评估;

2、对符合发展实际、运行态势良好、学术贡献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研究平台继续支持;对运行无活力、任务未完成、作用不明显、评估未达标的研究平台进行整改、撤销;对有助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具有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的研究平台予以新设;

3、实行总量控制及动态调整,原则上现有校级人文社科研究平台基础上“只减不增”。

二、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考核评估

有关单位召集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评估,填写《燕山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评估表》(附件3)并附清单等佐证材料;

第二阶段:保留、变更与撤销

经所在单位同意:

对于验收合格,拟保留、新设的研究平台,办理报备手续;

对于名称或负责人发生变化的研究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注:

1、申请新设的研究平台填写《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模板》(附件5);

2、申请变更与撤销的研究平台填写《燕山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变更与撤销申请表》(附件4);

3、申请新设的研究平台需邀请校外本领域专家(3-5名)进行初次论证,重点对平台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前沿性进行论证,已经成熟或运行的附相关支撑材料;

4、已经获批省级及以上平台的自动撤销(张亚明、王春城);

5、免于当期评估验收、符合其他撤销条件的分别按照燕大校字〔2023〕199号文件中的十八、二十条执行。

第三阶段:专家论证、审批及发文

社会科学处汇总研究平台的考核评估及保留、新设、整改撤销报备材料,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整体论证,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1文件中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组织26个研究平台填写《燕山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评估表》(附件3),并进行总量控制,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wkb@ysu.edu.cn。

地址:世纪楼10楼1002

电 话: 0335-8074551


社会科学处

2025年3月19日

附件【附件5-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变更与撤销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燕山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评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燕山大学非实体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清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管理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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