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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老师: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始受理申报,具体申报组织办法见附件1。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

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

5.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6.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7.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8.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9.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10.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11.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2.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包括投标书或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单位盖章的汇总表,其中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并在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址:世纪楼十层1012B室

联系电话:8074551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月12

附件【附件6-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原件).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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