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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近期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附件1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少数民族文字成果需附规范汉字稿。

3.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4.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8)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二、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公告》和《申报问答》,了解项目申报工作详细要求,特别注意资助对象、申报条件和限项等有关规定。

请学院于511日前收齐以下材料并交至社会科学处。材料包括:(1)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6份;(3)申报成果6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6套书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修改说明一式2份(申报成果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提交);(5)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6)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联系电话:8074551

点:世纪楼10层1012B

电子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839

附件【附件1-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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