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学术界,因为评价机制的不公平而导致的分配不公是非常突出的现象。比如,几乎所有高校都实行与期刊分级制度相应的绩效奖励制度。施行这类制度的科学依据在于,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学术市场中,期刊等级可以成为衡量识知(knowing,即通过认知活动获取知识的行为与过程)成果真理敏感性的可靠标准,而通过给予在排名更高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更多奖励,可以让更具真理敏感性的识知者拥有更多识知资源,从而提高施行这类制度的识知单元整体上的识知效率。从管理学角度看,虽然可以假定所有识知者都是内在驱动的,都对求真有着不懈的追求与持久的动机,但识知活动所内含的不确定性有可能让其在日复一日的劳动中产生倦怠,失去了追寻更高真理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外部激励可以改变其动机结构,促使识知者不断提高自身效率,进而提高整个识知单元的识知效率。基于上述理由,期刊分级制度确能真实反映成果的真理敏感性,对不同成果的绩效奖励又与其真值存在比例关系,那由此导致的资源分配不公就是一种必要的恶。但在实践中,一方面,由于学术市场并非充分竞争,导致期刊分级制度对成果真值的衡量与实际的真理敏感性之间存在误差;另一方面,对不同成果的绩效奖励往往超出了与真理敏感性间的差异比例。由此,不公平的资源分配就很难被视为一种必要的恶了。
在识知市场并不充分开放的条件下,竞争需要边界,以此来维护竞争的公平性,进而保障识知活动的效率。当竞争的结果取决于对产出的评价时,这要求我们对不同识知者做出公平的评价。那么,如何实现公平的评价?
从提高资源使用有效性进而提高识知效率的目的出发,标准化的评价仍然是一种最可行的评价方式,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能以一种公平的方式对不同识知者做出标准化的评价。
首先是确定边界,评价单元的确定还是需要以学科为载体。这是因为,学科代表了共同的话语体系,当不同的识知者都使用共同的话语体系时,他们的识知活动将有着实质性的交叠,这对于在质与量上对其识知活动与成果进行标准化评价提供了基础。基于此,有学者甚至提出用以学科为基础的新型识知机构取代行政特征日益强烈的大学的设想,以避免无视学科差异的行政化的资源分配方式造成资源使用的无效。当然,学科边界是流动的,很多时候,知识的进步就表现为学科边界的位移。为了避免学科边界成为另一种市场壁垒,需要以同行间的集体决策来确定学科的边界,确定哪些问题属于该学科的研究主题,哪些方向和途径属于对该学科话语体系的合理运用。在此基础上,只要识知活动与成果可以被纳入以集体决策的方式确定的学科范围,该识知者就有资格参与该学科内的资源分配和竞争。至于识知者参与多个学科资源竞争的问题,本文不持否定态度,但分配主体有义务审查分配行为的有效性,即重复竞争是否造成了资源的重复分配与浪费。如果识知者参与多学科竞争的目的是改善自己的经济处境与社会地位,就是对识知资源的不当使用,就违背了求真的义务,相应也就丧失了获取识知资源的资格。这里,集体决策保证了边界的动态性,如果每位识知者都以求真为目的,那么,当其发现某些新的问题、方向与途径也可有助于获得与其学科相应的实践世界或认知世界的具有真理敏感性的认识时,就有义务把它们纳入该学科,拓展该学科的边界。因此,识知者群体的集体决策,一方面保证了识知活动的开放性,一方面也为判断串行行为的正当性提供了程序性标准。
在确定评价单元之后,还需要找到一种可以公平衡量不同的同行识知活动与成果真理敏感性的办法。在某种意义上,当借助各种分级制度来衡量不同识知成果的真理敏感性时,暗含了这样一个假设,即一项成果的真理敏感性是与它得到学术承认(包括发表、获奖等)的难度成正比的。以论文发表为例,发表难度就可以成为衡量一份期刊及发表在该期刊上的论文真理敏感性的指标。问题在于,在发表市场客观存在偏好结构的前提下,即使发表难度可以成为衡量期刊整体质量的指标,却很难衡量每一篇论文的真理敏感性。如果一份期刊只发表3个研究方向的论文,且每期发表A方向的论文4篇,B方向的论文2篇,C方向的论文1篇,显然,不同研究方向的论文在该期刊上的发表难度是不一样的,不能仅仅以该期刊的一般发表难度作为计算每篇论文真理敏感性的标准。因此,公平的衡量方式需要对不同论文的发表难度进行加权,通过加权的方式来还原每一份成果得到学术承认的真实难度,从而以一种标准化的方式衡量它们的真理敏感性。只有这样,每位识知者所获得资源与其实际业绩间的关系才是成比例的,其所得才是其应得。
现代观念中,分配公平主要表现为评价结果与配给资源间的比例关系,因而,要实现分配的公平,首先就是确保评价的公平。在学术评价中,以识知成果获得学术承认的加权难度作为标准评价它们的真理敏感性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方式。比如,在论文发表上,通过统计某个评价周期内不同等级期刊上发表不同研究方向与途径的论文数量,就可以得出每篇论文的实际发表难度。当然,这种计算方法的合理性首先是建立在期刊分级制度合理性的基础上的。如果期刊分级制度本身不合理,那加权计算就不可能实现对不同识知者的公平衡量,以此为依据的资源分配也不可能是公平的。这表明了学术评价的系统性。作为建立系统化的学术评价制度的一种努力,本文只是探讨了一种思路,而非方案。要得出系统的方案,需要一个负责任的学术共同体来建立能够对不同识知成果的真理敏感性进行一般化排序的各类分级制度,才能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每位识知者的公平评价。当能够做到这一点时,必将有助于提高识知资源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率,进而助益于识知活动求真目标的实现。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7年第1期)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