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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为抓手深化高校学术评价改革
陈允龙 崔玉平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实际上,由于“制度”具有评价“指挥棒”的实质意蕴且往往作为改革的具体形式而存在,在“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业已列入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当下,以“制度”为抓手深化高校学术评价改革自然成为一种合理的政策回应。

  第一,明确制度构成的“三个载体”。在诺思(Douglass C. North)看来,制度构成涉及三个维度: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正式约束包括不同层次的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等形式,如法律法规就具有典型的“硬约束”特征。非正式约束是指那些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日渐形成的行为规范、意识形态以及惯例等,此种不具强制力特征的“软约束”成为正式约束的延伸与补充,和正式约束共同形塑着人们的交往与互动行为。实施机制则是保证制度得以执行和发挥作用的手段或措施。

  首先,由于正式约束往往直接决定着组织及个体的成本函数,故而在国家层面推出诸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制度供给的背景下,高校还须及时推出具有硬约束特征的“制度更新”来巩固制度之基,以上下“同频共振”来逆转“唯论文”等学术活动中的异化现象。其次,制度供给还须关注“软约束”的间接影响。同样以“唯论文”为例,多年的产出激励实际上在学术圈业已形成了一种“唯论文”文化。当(高水平)论文发表成为广大(准)教师就业敲门砖或流动砝码的“硬通货”之时,其所带来的溢出效应远超于此。久而久之,“唯论文”就会演变成为一种合法性逻辑而被广大教师所接受。为此,深化学术评价改革还须从高校教师的招聘入职、岗位聘任、导师遴选、绩效考核、资源分配等方面实行“一揽子”治理。最后,教育管理部门须强化对高校改革实施状况的监督,通过不断加大高校的“违约成本”强化制度“威权”,推动形成“软硬相济”的制度设计。

  第二,聚焦制度功能的“两条主线”。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观察,近年来,高校学术生产的经济色彩愈加浓厚,在“经济人”逻辑的引导下,唯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才意味着某种活动“可行”。这时,制度这个“游戏规则”的重要作用便体现出来:一方面对“能做的事”进行了激励,另一方面也对“不能做的事”进行了约束。制度最核心的激励与约束功能在极大提升“经济人”成本—收益判断力的同时,也在有效形塑着经济主体的各种行为。因此,如何聚焦激励—约束的“两条主线”自然成为深化高校学术评价改革的重要参考点。

  传统功利学术下的“数字崇拜”滋生出大量学术泡沫。为此,在“何以激励”的问题上,须由传统的“产出导向”向“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转变。这除了要将制度创设的观照点置放于“学术精品”的打造层面外,还要将社会贡献度作为学术激励的重要尺度,以从制度层面释放内蕴于学术成果的“生产力”。在具体的激励方式上,还要注重发挥“人—物”激励的协同作用。换言之,就是在承认“物”的激励作用的同时还要强化对“人”这个生产者自身(精神需求、学术发展等方面)的激励。而在“何以约束”的问题上,既然制度的功能同样体现在对“不能做的事”予以约束,那么制度也应强化对于学术不端问题的治理。长期以来,无论国家还是高校均通过多种制度对学术不端行为予以规制,但现实中该类行为的时有发生还是在警示人们须进一步将“制度牢笼”扎紧。为此,除对现有诸如“查重”等机制予以强化外,还须对“新型”的隐性学术不端问题(如数据造假问题、署名问题、学术权利滥用等)加强治理和防范。如此,建立在真实、可靠数据基础上的学术创新,方能通过自身价值的彰显来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第三,用好制度效率的“两把标尺”。制度成本的广泛存在使得人们在进行制度创设时不得不考虑制度的效率问题。一般而言,制度效率可分为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两类。静态效率主要继承主流经济学的效率概念并通过投入—产出比来表达制度成效。动态效率则是从时间进程上强调制度的效率状况。一项制度安排或制度结构在过去的某个时间可能是有效率的但现在却并非有效率。显然,这要求我们须从更为宏观的视角审视和衡量高校学术评价改革中的制度效率问题。

  通常,制度的静态效率既体现在制度自身层面也体现在该制度与其他制度安排的关系层面。就制度自身而言,“一视同仁”的普适性、清晰传达的确定性以及一定时期内的相对稳定性等均是重要原则。以“相对稳定性”为例,其要求学术评价制度的创设不能“朝令夕改”,而是要让教师的学术研究可预期、具有可预见性。此外,制度的创设还须是“激励相容”的。正如前文指出须对教师可持续的学术发展能力予以观照一样,唯有使个体—集体的利益相一致,才能够最大程度彰显制度之效。而就与其他制度安排的关系来说,就是要达成制度间的相互耦合。譬如,高校学术评价改革既涉及教师入职、考核、晋升等层面,也涉及相应的奖励与规制层面,如若相互间存在“冲突”,则同样很难达成制度的高效。

  由于制度安排势必受到一定制度环境状况的制约。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制度安排亦须随之改变。这就要求我们还须以一种动态效率观来审视高校学术评价的制度变革。具体而言,便是依循当下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来寻求一种诺思所言说的“适应性效率”(adaptive efficiency)——能够以积极调适、主动应变的姿态来应对和处理变化了的“新情况”的制度结构来彰显制度效能。对此,我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等对人才培养的重视和对“破唯”理念的落实均是典型例证。质言之,制度创设唯有与当前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环境相一致,方可实现“有效率的”学术评价改革。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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